理事會

理事會負責審議、匯報及履行學會政策,立法以及為學會進行行政管理。同時執行學會決議的議案,亦作為學會資產的受託人,通過預算,審批提名人選,成立或廢除委員會以及頒發獎項及榮譽。

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

培訓委員會主要負責促進會員專業發展,組織及監察學會所提供的專業實務考試,當中會包括: 制定考試條件及相關程序。委員會亦會就學會各種會籍的學歷要求向理事會提出建議。

實務委員會

實務委員會負責透過訂定專業標準,並協助會員達至相關標準,目的能令會員與時並進和提升專業水平。委員會亦會代表學會向政府及公眾提出園境建築相關的意見,審視學會內部機制以及分析香港園境建築的未來發展。

宴會及活動委員會

宴會及活動委員會主要負責為本會籌備各種活動,當中會包括每年 11月舉行的週年晚宴,亦會安排其他與園境建築相關的公開活動和宴會。

公共事務

在園境以至其他社會議題上表達香港園境師學會的立場和專業意見。

出版

出版委員會負責編輯學會每月的最新通訊,內容涵蓋學會事務及最新活動,亦會為會員搜羅與行業有關的最新消息。

註冊

請預留至少三個月時間供註冊委員會進行審核,並由理事會審核申請。

資深會員理事會

獲提名成為資深會員,會員先須取得本會的專業會藉,並擁有至少15 年專業經驗。

青年園境組委員會